根据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》(教党[2017]62号)文件精神,有针对性的做好各类不同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,尊重个性,因材施教,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深、做实、做细,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,使辅导员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和知心朋友。现结合我院实际工作,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辅导员遇到下列十种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话:
(一)学生思想受到外界反面影响,情绪产生波动时;
(二)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时;
(三)学生直系亲属生病或病故时;
(四)学生受到奖励或违反校规校纪、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;
(五)学生之间产生矛盾、宿舍关系不融洽时;
(六)学生学习成绩较差,考试成绩不及格时;
(七)学生不能正确处理男、女关系时;
(八)学生有心理困惑、疾病时;
(九)当学生拖欠学费时;
(十)其他非个别谈话、谈心,问题不能解决时;
二、谈话、谈心的方式
一般以个别谈话和面谈为主,也可根据谈话内容的具体需要选择集体谈话、网上谈心、电话沟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。谈话时要按照激励、循序渐进、平等、引导、启发等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谈话、谈心应遵循的原则
1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对原则问题不迁就,具体问题不纠缠,分清事非。
2、平等交流的原则。与人为善,善于倾听,耐心细致。
3、尊重学生的原则。尊重学生人格,不侮辱、歧视、体罚学生,批评有据,以理服人。
4、有备再谈的原则。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,了解清楚情况,不打无准备之仗。
5、谈话必记的原则。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。
6、内容保密的原则。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,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。
7、解决问题的原则。谈话要有针对性,讲求谈话实效,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。
四、辅导员谈话、谈心工作的要求
1、找学生谈话、谈心人次原则上每月应达到所带学生数的10%。
2、找学生谈话、谈心情况应统一记录在《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》表中。
五、辅导员谈话、谈心工作的考核
辅导员谈话、谈心工作将列为辅导员年度考核院级评审的主要依据。
本条例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化学化工学院
2019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