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各部门: 根据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师院综【2017】26号)文件精神,现启动长安校区机动车辆年审并录入车牌智能管理系统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机动车辆信息登记 1.时间:2017年12月25日-2018年1月5日,每周工作日。 2.地点:长安校区保卫处(行政楼120室) 二、机动车辆信息登记流程 1.凡办理车辆年审并录入信息的车主,本人须填写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》和“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”。相关表格、承诺书在学校网站或保卫处网站自行下载。 2.学校公务车、通勤班车的年审由车辆管理部门填写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、通勤班车信息登记表》,在保卫处登记备案,录入管理系统。 3.教职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各单位临聘人员及外聘教师在办理相关手续时,请携带与本人名称相符的车辆行驶证原件,或能证明车辆是配偶、子女的相关证件。临聘人员、外聘教师须携带用工部门的证明材料。 4.驻校单位、居住校内的外单位人员车辆、校内经营户以及学生车辆办理相关手续时,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合同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,并按规定交纳车辆占道费 5.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信息录入的车辆,学校将按社会车辆计时收费。 6.原长安校区2017年车辆通行证同时予以作废。 附件: 1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公务车、通勤班车信息登记表 2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 3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交通安全承诺书 保 卫 处 2017年12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