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假时间
审批权限
请假2天以内
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
请假3-5天
班主任或辅导员签署意见,院长审批
请假6-15天
院长签署意见,教务处审批
请假16-30天
院长签署意见,教务处审查,主管校领导审批
请假一个月以上
办理休学手续,随下一级重修
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超过两周
按自动退学处理
化学化工学院
2019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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